电动车和油电混合车车主 无需取得能源部核发认证
商报:交通部与陆运署周五澄清,电动车与油电混能车车主无需取得能源部核发之认证,便可使用车辆并免受车牌限号的管制。
交通部长洛佩兹(Giovanni Lopez)表示:“交通部与陆运署特此告知电动车及油电混能车车主、交通执法人员与受委任交通督导员:使用车辆与申请车牌限号豁免权均无需取得能源部认证。”
据洛佩兹说,只有经销商与制造商必须取得能源部认证。该认证作为车辆“出生证明”的一环,为正式销售或注册之前提要件。
他强调:“取得能源部认证之义务仅适用于所有车款的经销商与制造商,非仅限于电动车或油电混能车。”
当局同时指出,部分非电动或混合动力车款违规使用绿色车牌。
陆运署执行主任格雷格。潘律师(Greg Pua)说明:“这是属于经销商申报销售发票内容时的疏失。本署办理注册时均以该发票为依据。”
交通部表示正与陆运署密切合作,严查伪造绿色车牌之销售与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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