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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组织者否认收外国资助

时间:2025-11-20 10:28 0 109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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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人民倡议联盟的律师团周三否认该组织于上周日及周一的集会涉及煽动叛乱或收受境外资金。

人民倡议联盟的律师团在声明中指出,该组织要求总统小马科斯辞职的诉求,受《1987年宪法》第三章第18条第1款保障之言论自由保护。

人民倡议联盟律师团郑重声明:“不得仅因政治信仰与诉求拘留任何人。和平政治表达——包括要求总统辞职之呼声——完全受宪法与司法判例保障。”

声明补充:“要求总统辞职的广泛诉求属民主言论范畴,非刑事犯罪行为。”

人民倡议联盟同时援引《经修正刑法典》第138条关于煽动叛乱之规定,否认触犯煽动叛乱或煽动骚乱罪名。

该组织说明该法条仅惩处“依第134条教唆他人采取武力或实施叛乱行为者”。

人民倡议联盟律师团解释:“此外,第139条(煽动叛乱罪)要求须有公开、骚乱性的武力叛乱行为,以达到特定非法目的。”

他们坚称“和平要求辞职的诉求完全不具备这些构成元素”。

人民倡议联盟律师团称:“这类言论并不鼓励武装行动、暴力行为或任何以达到特定非法目的为目标的武力叛乱。它仅仅是合法且受保护的政治言论,同时也是民主制度的基础。”

他们表示,呼吁菲武装部队维护宪法、审查命令或履行保护人民的职责,属于合法的公民表达,而非煽动叛乱。

人民倡议联盟律师团声明:“菲武装部队依据宪法规定,必须保持专业性、非党派性,且首要忠于宪法。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服从非法指令不能成为辩护理由。”

声明补充:“因此,敦促武装部队严格依法行事符合宪政原则,并不是煽动叛乱行为。”

人民倡议联盟律师团同时驳斥其集会受境外资助的报导,指称武装部队的声明“纯属臆测”,并呼吁军方停止发布未经查证的言论。

人民倡议联盟律师团严正表示:“我们对武装部队臆测性声明指称人民倡议联盟近期公开集会受境外资金资助,表达深切忧虑。我们断然否认相关指控。”

声明进一步指出:“尽管获拨数十亿情报资金,武装部队迄今未提出书面证据、未指认境外行为者、未提供资金流向纪录,也未出示经核实的情报报告。”

人民倡议联盟律师团保证将坚定不移“捍卫宪法自由、和平集会权及民主治理基本原则”。

声明最后称:“我们坚守法治。我们与人民同在——因为在这个共和国中,由宪法而非恐惧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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