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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查,男子一举动换来有期徒刑十个月

时间:2026-4-26 17:34 0 10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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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驾行为,原本只面临罚款、扣分或行政拘留。但宋某的一次冲动行为,让案件性质彻底改变。近日,经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袭警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从交通违法行为升级到刑事犯罪,宋某到底做了什么?

原来,2025年11月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宋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的两轮摩托车带着丈夫回家,遇见襄州区交警大队警察在某路口处查酒醉驾。经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宋某的酒精含量为48mg/100ml。

但当现场两名警察传唤宋某到中队接受调查时,宋某却拒不配合,强行要求离开现场。两名警察拦住宋某,宋某随即高喊“警察打人”,并对警察进行踢踹、抓咬。后经鉴定,一名警察的右手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宋某阻碍执行公务、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2700元的处理。因其袭警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2026年1月22日,该案被移送襄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定,宋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两名警察受伤,这种行为不仅危害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还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秩序和执法威信,应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6年2月9日,襄州区检察院以袭警罪对宋某提起公诉。庭审时,宋某悔恨地说:“我当时喝酒上头,比较冲动,现在深感愧疚,非常后悔。”2026年3月31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次酒后的冲动行为,让宋某在短短几分钟内从“酒驾违法者”变成“袭警犯罪嫌疑人”。宋某一时的糊涂,换来的是无尽的悔恨和一纸刑事判决书。

承办检察官提醒,公民配合执法是法定义务,在遇到民警执法时要耐心配合,切勿暴力抗法。袭警行为不仅是伤害人民警察的行为,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的公然挑战,为法律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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