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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新闻] 闹剧一场?萨拉弹劾案或将紧急叫停!

时间:2026-7-7 16:46 0 2107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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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7月7日,菲律宾副总统萨拉向最高法院提出紧急动议,要求叫停参议院以弹劾法庭身份对她进行的弹劾审判,并质疑参议员埃斯库德罗(Chiz Escudero)担任主持官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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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基于此前她本人及律师伊斯雷利托·托雷翁(Israelito P. Torreon)等人已提交的两宗最高法院诉讼案的紧急动议及声明中,萨拉对埃斯库德罗主持弹劾法庭审理程序的权力提出挑战。

她要求最高法院颁发禁制令或适当的临时救济措施,"禁止弹劾法庭及其官员、代理人、代表及一切在其授权、指示、监督下或与其共同行动的人员,在有关主持官权力的宪法问题这一先决争议获得解决之前,继续进行审判程序、采纳证据、裁决异议、发布命令、执行程序或以其他方式使弹劾审判继续产生效力。"

她还表示,最高法院应确保弹劾审判"只能在依法有效通过的《弹劾审判程序规则》下进行,且只能由其主持权力未受到严重且未解决的宪法质疑的主持官主持,以避免整个审理程序的合法性受到进一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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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拉指出,参议院于2026年6月3日会议上通过的、针对非总统案件设立主持官选举机制的《弹劾审判程序规则》修正案,在程序上至少存在三点缺陷:第一,当日仅有12名参议员到场,24名参议员中未达法定人数;第二,该修正案的表决未依参议院规则规定提前一天发出通知;第三,弹劾法庭本身早在2026年5月18日已通过其自身的《弹劾审判程序规则》,而弹劾法庭作为区别于参议院日常立法机构的独立机构,并非最初通过该修正案的机构。

由此,她指出,由埃斯库德罗主持的弹劾法庭,正是源自已受到此前诉讼质疑的6月3日会议。

"尽管这一争议尚未解决,弹劾法庭仍继续进行审判程序,每多举行一次庭审,就使得整个审理程序日后可能因缺乏依法有效组成及依法主持的法庭而被宣告无效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她重申,主持弹劾审判的官员的权力,正是源自已经在最高法院受到质疑的6月3日程序。

萨拉强调:"弹劾案的被告不仅有权获得审判,更有权在宪法规定的正当弹劾法庭前接受审理,该法庭须由权力来源合法的官员主持。"

她还表示:"《弹劾审判程序规则》是由参议院以弹劾法庭身份于2026年5月18日通过的——这是区别于参议院以日常立法机构身份行事的另一独立机构。2026年6月3日当天,并未召集弹劾法庭。"

因此,她补充说,"即便假设参议院当时确有法定人数并已发出通知,6月3日的修正案也是由参议院以立法机构身份通过的,而非由其自身规则据称被由此修改的弹劾法庭通过。"

她进而指出参议院作为立法机构与参议院作为弹劾法庭两者之间的区别。

她表示,当参议院以弹劾法庭身份开庭时,各参议员是依宣誓或声明行事,其身份不仅是立法者,更是宪法意义上的审判者,因为"弹劾法庭受宪法第十一条及适用于弹劾审判的相关规则约束。"

"一项普通立法程序,不能通过中途修正,去改变一个已经组成、且案件正在审理中的弹劾法庭的裁判架构,尤其是在该修正案影响到将主持审判的官员本身的情况下,"她说。

萨拉还表示:"由不具备合法宪法或法律授权的主持官作出的裁决、发布的命令,或采纳、排除的证据,均属无效,且不产生任何权利效力,这是因为包括副总统萨拉在内的诉讼当事人——其基本自由、公职及宪法地位均在此次弹劾审判中直接受到影响——有权由宪法及法律所指定的裁判者审理其案件。"

她还说:"弹劾案中的正当程序,并不仅限于通知与陈述机会。它还要求案件须由宪法指定的法庭审理,并由权力来源合法的官员主持庭审。即便被告获得充分陈述及提出异议的机会,但若审理程序是由不具备宪法授权的人主持,该程序在宪法层面上仍属有缺陷。程序正当性所保护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参与权,还包括法庭本身的合法性。"

截至发稿时,尚不清楚萨拉的动议是否会在7月8日(星期三)最高法院例行全体会议上被提上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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