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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出游贷款买下59万元海景房,因无力按期偿还欠下近400万元违约金,当事人儿子:销售人员曾劝老人隐瞒购房事宜,给家里人“一个惊喜”

时间:2026-7-14 11:04 0 130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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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外出旅游买回一套海景房

原本想给家人惊喜

结果变成了惊吓

购入价59万元的房子

竟然一下整出近400万(的欠款)

郑先生连呼“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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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出游却贷款买回一套海景房


无力还款后向家人吐露实情

近日,宁波郑先生向1818黄金眼爆料了自家遭遇的购房纠纷。

据郑先生讲述,2024年8月,母亲被小姐妹何大姐约去山东旅游,因为自己平时工作忙,当时只叮嘱了几句,让母亲花钱什么的自己要有数。没想到母亲这一去竟然贷款买了一套海景房回来,并且直到无力还款了才告知了他实情。

郑先生说,母亲被工作人员带去看房买房,全程被刻意叮嘱不要告知子女,“就说给家里人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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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先生称,其母亲后来回忆当时被好几个人围着推荐房子,“她的感觉就是不买好像走不了了。但她没钱,对方就拿她信用卡刷。”

郑先生还透露,因为买房推荐人也是保险公司的,知道其母亲有保单,“就用手机把保单给贷款贷出来,付了部分房款,当场应该付了差不多20万左右。”

而据郑先生提供的相关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复印件显示,出卖人是烟台市翔海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子的建筑面积57.96平方,房价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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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面写的房款是分两次支付,但郑先生说还有一份分期付款的协议,除了首付以外的房款约定是分期支付。

郑先生表示,这份协议对方没给他们,“没有银行参与,这个钱就是他们的分期。(一个月还多少钱?)一个月的话差不多6000多……总价59万,算上分期的那些利息什么的,差不多要6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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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先生称,母亲付了差不多一年左右,实在付不出来了,才告诉了他买房这件事。郑先生算了笔总账,首付加上后面分期付的一共是37万6千。他告诉记者,分期付款到了去年10月,从11月开始他们就没付钱了,一直在跟房产公司交涉。

跟房产公司交涉不再分期付款后


结果收到“近400万违约金”信息提醒

结果前几天收到一个信息,令郑先生大为震惊,直呼“吓死了”!信息中称逾期的金额、违约金等全部加起来要近400万!“一套房子总价不过才59万,400万怎么算出来的?我妈当时慌了,我们也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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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先生给记者看了截图,说是翔海地产工作人员发给他母亲的算式,“2024年8月10号认购的房子已产生224天付款逾期,按照合同条款按每日3‰计算,当前违约金累计3964800元……公司法务部门已经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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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数字确实相当惊人,但据记者自己核算了一遍,59万的房款,一天产生3‰的违约金,那就是1770元,逾期224天应该是396480元。对方列出的算式,在“单日违约金”中多了一个“0”,等于是乘了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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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记者一说,郑先生才反应过来,但同时,他也表示,就算违约金是39万多,他也要和对方好好说道说道。

中介称系单方面违约,可走法律程序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郑先生母亲的小姐妹何大姐。对方称:“我也是别人带着去买的,(那你介绍别人有没有回扣的?)没有什么回扣的!”对于郑先生想退费的想法,何大姐说会去帮忙问问房产公司,但她也没有决定权。而郑先生本人则坚持,“要求很简单,取消合同,钱还给我们,那损失的那些我们都不要了。”

郑先生透露,余姚太平洋国际大厦4楼有一个翔海地产的办事处,之前他都是在那协商的。面对前来采访的记者,对方工作人员称,他们是同一个大公司下面的中介。自称中介的负责人表示,郑先生母亲的朋友何大姐是他们的客户介绍人,她也买了房子,“这种都是自愿的。”对于郑先生的诉求,对方坚称,这属于是单方面违约了,退是不可能的,“处理方案就是走法律程序嘛!”至于违约金,负责人说都按合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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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郑先生表示他会考虑走法律途径。

这一事件引发网友围观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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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喜为何变惊吓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据郑先生讲述,其母亲被相关销售人员带去山东选购海景房,销售人员全程劝导老人对家中子女隐瞒购房事宜,要求老人不要告知家里人,给家里人“一个惊喜”。老人在推销诱导下签下购房相关协议并办理贷款,买下这套全款59万元的房子,后续因自身经济能力不足,无力按期偿还房贷,直至无力承担才将买房一事告知儿子。

59万元的房子,竟然面临高达400万元的违约金,到底是合同欺诈、计算失误还是格式条款陷阱,目前并无定论。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这个购房套路,已经有十几个年头了,没想到还是有人掉进陷阱。

这些老人大多被“康养旅游”“免费看房团”或“200元低价游”吸引,然后被带到山东某座沿海小城,开始进行洗脑式宣传,并且阻止他们与外界联系,最后诱导他们隐瞒家人高价买下房产。事实上,这个价格高于市场价太多。一旦老人反悔,他们将面临高额违约金。而这些公司,则通过收取违约金、不退定金等方式牟利。

让人担心的是,这种套路往往包装成你情我愿的合同条款,一旦产生纠纷就被认定为合同纠纷,官方很难认定是欺诈或诈骗。就在此案中,哪怕媒体介入,相关公司也丝毫不让步。这就让维权变得异常艰难,只能通过漫长的法律途径来处理,最后结果还是未知数。

最简单的办法,还是要提醒老人不要陷入“低价陷阱”,自觉抵制“低价游”“免费看房团”“康养旅游”之类的宣传,否则容易入了圈套。不过,当地有关部门对高额违约金是否有违相关法律法规,应该给出明确的定性。防止一些公司通过故意多写一个“0”,让老人面临高额赔偿时,只得吞下高价房的苦果。

对此,当地有必要正面回应舆论呼声,开展专项治理,以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否则,损害的还有地方形象。

提醒!

目前,郑先生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此事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朋友,购房置业务必与家人充分商议,仔细审阅合同条款,切勿因一时冲动或销售人员的“甜言蜜语”而草率签约。而子女也应多关注家中老人的消费与投资,尤其是大额消费动态,警惕各类骗局,守护老人财产安全。



审核:邹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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