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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报:菲律宾能源监管委员会(ERC)已批准向电力用户收取一项用于可再生能源投资回收及长期保障的新费用。自2026年1月起,所有电力消费者的月度电费账单中将新增“绿色能源拍卖补贴”(GEA-All)收费项目。
12月12日,能源监管委员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弗朗西斯·萨图尼诺·范(Francis Saturnino Juan)在巴石市(Pasig City)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监管机构已正式批准国家输电公司(TransCo)代收该项费用。
根据规定,绿色能源拍卖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0371比索,并将自2026年1月起作为独立项目列入电费账单。
该补贴适用于通过政府“绿色能源拍卖计划”(GEAP)获得合约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商,用于弥补其发电成本与市场电价之间的差额。
具体收取方式为:配电公司(DU)向其专属用户收取;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NGCP)向其直接用户收取;零售电力供应商则向参与竞争性电力市场的用户收取。 范表示,能源监管委员会已要求所有电力行业相关机构,包括配电公司、零售电力供应商、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以及菲律宾独立电力市场运营商(IEMOP),提交完整记录,以便立即对绿色能源拍卖补贴资金展开审计。
同时,监管委员会指示各收款代理机构,须在每个计费周期结束后的次月15日前,将所收取的绿色能源拍卖补贴全额汇入专项基金账户。
能源监管委员会指出,绿色能源拍卖补贴将向所有接入公共电力系统的终端用户征收,专项用于支付所有符合拍卖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厂的补贴差额。
委员会同时明确,该项补贴收入须汇入国家输电公司管理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补贴基金,由其统一管理。
此外,能源监管委员会已依据2025年第6号决议《绿色能源拍卖补贴指南》第6.2.1.1条,要求所有收款机构在用户账单中,将绿色能源拍卖补贴作为单独收费项目清晰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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