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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黎拉罗沙哭求小马「勿将我移交ICC」

时间:2026-5-13 09:28 0 213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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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在国际刑事法院确认已对他发出逮捕令后,参议员黎拉罗沙(Ronald "Bato" dela Rosa)在接受采访时呼吁小马科斯总统不要将他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ICC)。

  曾领导前总统杜特地禁毒战的黎拉罗沙,含泪恳求小马科斯,表示如果有任何指控,他愿意在本地法院面对。

  黎拉罗沙在5月1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希望他不要把我送到海牙,仅此而已。菲律滨的任何法院都可以。我们都是菲律滨人。”

  他补充说:“总统先生,若我确实负有相关责任,理应在本国法院接受审理,不该交由外国法院处理。”

  当被问及黎拉罗沙为何害怕时,他说:“我们也只是凡人。”

  黎拉罗沙说:“尽管我经历了一切,我反而更有人性了。经历了所有的考验、所有的艰辛,我反而变得更有人性了。”黎拉罗沙是导致3万人死亡的禁毒战行动的策划者。

  黎拉罗沙还表示,如果案件在国内处理,他将遵守地方法院或执法机构的命令。

  黎拉罗沙说:“我跟你们说过,只要是在本地审理,我都会面对。我们会坦然面对。”

  在国际刑事法院确认逮捕令后,黎拉罗沙一直留在参议院以躲避逮捕。媒体报道称他留在了自己的办公室。

  此前,参议院已将黎拉罗沙置于保护性看守之下。

  马拉干鄢于5月12日表示,参议院对参议员黎拉罗沙的保护性拘留具有法律限制,并指出与国际刑事法院对他发出之逮捕令相关的任何行动,均应受菲律滨法律管辖。

  同时也是律师的马拉干鄢新闻官卡斯特洛(Claire Castro)表示,尽管菲律滨已退出国际刑事法院,但第9851号共和国法令,或《菲律滨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种族灭绝罪及其他反人类罪法》对此事项具有管辖权。

  在马拉干鄢的新闻发布会上,卡斯特洛指出,根据第9851号共和国法令第17条,菲律滨可将案件交由已展开调查的国际法庭处理。

  她说:“我们可以放弃我们的权利,让国际法庭调查。而我们在这里也仅遵循第9851号共和国法令的规定。”

  卡斯特洛表示,司法部早前曾指出,根据法律,只有两种选择——“要嘛自首,要嘛引渡”。

  她补充说,大理院关于引渡的通告仅适用于来自国家的请求,而非国际刑事法院。

  当被问及如果参议院给予黎拉罗沙保护性看守,当局将如何执行逮捕令时,卡斯特洛表示,参议员的特权并非绝对。

  卡斯特洛说:“有一种称为免于逮捕的特权,适用于国会开会期间且在参议院范围内的参议员。但我们都知道这种特权是有限制的。”

  她补充说:“如果所犯罪行的刑期超过六年,则此项特权不适用。”

  关于参议院可能被用作黎拉罗沙“庇护所”的担忧,卡斯特洛表示,立法者应了解其权力的界限,并告诉他们“不应逾越法律”。

  卡斯特洛还强调,菲律滨对国际刑警组织负有确保问责的义务。

  当进一步追问黎拉罗沙向小马科斯总统寻求保护的呼吁时,卡斯特洛表示,包括据称的法外处决受害者及被告在内的所有当事人,都有权获得法律规定的保护。

  她说:“即使是法外处决的受害者也在寻求政府的保护。所以,像黎拉罗沙参议员这样的被告也在寻求保护。所有人都将获得符合法律规定的保护。”

  然而,卡斯特洛强调,小马科斯总统一贯指示执法机构遵守法律。

  她说:“总统向所有执法机构下达长期指令,要求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依法行事,此原则不仅适用于黎拉罗沙参议员相关案件,亦须全面恪守法律规定。”

  她补充说,如果黎拉罗沙被捕,他作为被告的权利将受到尊重。

  被国际刑事法院认定为前总统杜特地禁毒战中“间接共同加害人”的黎拉罗沙,在躲藏数月后于周一现身参议院。

  卡斯特洛呼吁杜特地和黎拉罗沙的支持者尊重法律程序,不要制造暴力。

  卡斯特洛说:“不需要制造混乱。只需要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不需要使用武力。不需要来自不同阵营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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